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青人才招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共青人才招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共青城人才公寓如何申请?
申请人应在九江市区工作,且申请人家庭应在市中心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工作单位暂时住房等)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附件1《九江市人才分类目录》高层次人才标准;
(二)新引进在九江市区工作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填写《九江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4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学历(资格)等证书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有效证明),先到市不动产中心(在《申请表》上)盖章,再向市房管局“人才公寓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归口初审。由市房管局设立“人才公寓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有效证明)、家庭无住房情况(对照《申请表》相应栏)和所填中“配偶”与“非成年子女”栏信息与户口本上信息的一致性。
(三)集中审查。由市房管局定期将初审通过后的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定期集中报市委人才办审查。市委人才办审查后,应写明申请人可享受的租金优惠政策,盖章后交市国资委通知申请人选房及签订租赁协议等。
(四)办理手续。申请人应按市国资委及物业要求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两个月未办理入住手续或未实际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1年内不得再申请。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的,市国资委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入住的房号等情况反馈至市委人才办。
1、申请:申请人在市国土房管部门网站下载《人才解决住房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在单位提交,并准备好材料。
2、初审:在受理申请之日算起,所在单位应当完成对申请人住房等申报情况的初审,且将申请报告和意见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3、复核和公示: 10个工作日市相关部门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复核,且将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在房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网站上公布。
5、按规定向需由财政负担的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或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青人才招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青人才招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