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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规定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的相关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的进一步规范通知执行。
安徽省事业单位的体检工作遵循《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涵盖了体检的标准、流程以及相关要求,确保体检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且通常不会检查艾滋病HIV抗体。体检结果出来后,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如果体检合格,但政审未通过,或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此外,体检和政审通过后,还有一个公示期,通过公示期的考生将被招考单位录用。
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如果有明确的医学理由,考生还有机会进行复检。体检费用通常由考生自理,具体费用和流程会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应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的体检须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体检环节。
主要依据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以下是基于该文件和相关参考文章的内容,对体检规定的概述: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组织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统一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2. 体检时必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 体检前1-2日饮食应清淡,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日晚12时后完全禁食,空腹参加体检。
4.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并取消体检和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复检,复检费用自理。
五、递补规定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监督与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过程,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招聘单位或地区而有所不同。如有需要,请查阅相关招聘公告或咨询招聘单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直招聘公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直招聘公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