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师资格证怎么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参考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天津为例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5.户籍在津或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申请人;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7.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